北宋大法官 第469章

作者:南希北庆

  此话一出,后面一群宰相,都面露尴尬之色。

  事实也是如此。

  确实好像没卵用,他们只能安慰自己,如果不用重典,可能更糟糕。

  赵顼、富弼倒是非常期待。

  这个问题一直都存在,但大家都没有太好的办法,难道你有?

  又听张斐言道:“在军阀混战年代,将重典用于行军打仗,这当然是可以得,但是用于治理乱世是万万不行的。”

  蔡卞问道:“为何?”

  赵顼、王安石、司马光他们也都非常疑惑地看着张斐。

  因为重刑慎刑之辩,也是目前宋朝统治集团内部经常争论的一个话题,有些人提倡重刑,但也有些人提倡慎刑轻刑。

  可也没有说,说的张斐这么武断,哪怕是提倡轻刑的,也是认为得与时俱进,不是反对重典治理,他们的依据是,国家都建设这么久了,不要再加重刑罚,而是应该向慎刑轻刑方向发展。

  而且你要否定法家之法,严刑峻法也是一个主要论点。

  只要你否定不了这一点,法家之法就有存在的意义。

  张斐道:“在乱世之下,法制败坏,必然会引起贼寇四起,处处都是违法乱纪之人,但是你们要明白一点,这不是大部分人所愿,他们也是被逼的没有办法,你不抢人,就得被人抢,故而才走上这条路。

  如果人人都是生而为盗,那就不会出现法制之法,法制之法的概念,是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一种共识,不是李悝凭自己的智慧想出来的,如果人人都想为盗,那就不会出现这种共识的,重典也就更无从谈起。

  基于这一点,你若采用重典治世,那百姓就会想,我以前犯了法,你会不会清算旧账?而且恶习一旦成为习惯,一时半会也改不过来,这顺手一捞,可能就是死刑,你说他是会去自首,还是会上山为贼?

  这就会出现秦国的情况,秦国的严刑峻法,已经是登峰造极。那你们认为是秦国治安好,还是贞观时期的治安好?”

  “贞观时期。”上官均回答道。

  后面的士大夫们也是频频点头,他们当然是喜欢唐朝,不喜欢秦朝。

  别看玄武门之变的黑历史,有违儒家道德,但唐太宗就是后世儒家最喜欢的皇帝。

  竖立榜样,首先得找一个成功者,这是最基本的,宋襄公也仁义,但儒家很少提他。

  唐太宗不但武功强大,文治也强,再这么一渲染,基本上就是儒家心中完美君主。

  至于说李建成么,儒家也没有说不闻不问,自唐朝之后,嫡长子即位是儒家非常坚持的。

  因为在唐朝嫡长子即位,都已经成为一种逆袭,那武则天都是一个次女。

  拿贞观去压制秦朝,他们当然不会反对。

  “正是如此。”

  张斐道:“人非圣贤,孰能无过,更何况有些违法行为,都还是天灾所至,那你面对的就是死路一条,就人性而言,只要有机会肯定会落草为寇,好死不如赖活着。

  秦朝的严刑峻法,很快就导致满山都是贼寇,自秦孝公到秦始皇,这秦人渐渐明白一个道理,首先,千万别违法,其次,只要违法,就立刻跑路,当强盗去。”

  蔡卞就问道:“轻刑可治乱世?”

  “这是唯一的答案。”张斐非常肯定地说道。

  蔡卞一愣,问道:“此话怎讲?”

  “我再重申一遍,法制之法是个人捍卫正当权益的一种共识。既然是一种共识,它就会有自我恢复能力,当大家都知道,法律已经恢复,我种田不会再天天有人来抢,大部分人就会回去种田,不会去当草寇,当良民成为多数,草寇就会变得更加虚弱。”

  “依老师之意,官府是什么都不要做,用老子的无为而治。”

  “玄机就在这里。”

  张斐道:“我方才说行军打仗用重典,这是可以的,且自古以来,对军队纪律的要求,一定是高于普通百姓的,这是一个常识。

  为何?因为他们有兵器,他的专业就是杀人,他们非常强大,军队一旦作乱,后果是不堪设想,这一点相信我朝是最有体会的。”

  不少人纷纷点头。

  宋朝就是从军阀混战中建立起来了,对于将帅管控,已经严到快要自废武功的境界。

  司马光一看,这情况不对,大家不是来吵架的吗,怎么他说什么,你们还都赞成?

  这难道这就是说他们的话,让他们都无话可说?

  张斐又继续言道:“同理而言,官员呢?官员手握权力,那么对官员的要求,必然也是要高于普通百姓的。

  但是重典是往往伴随着强权,是要给予官员极大的权力,以及极少的束缚,这是不是本末倒置。

  再倒置过来就行了,治理乱世的关键,从来就不是重典治民,而是在于治吏,恢复法制之法,还是需要依靠官府去引导。”

  本来还在频频点头的老夫子们,听到这话,顿时就惊醒过来。

  好家伙!

  说了半天,原来是要重典对付我们?

  此子可真是狼子野心啊!

  叶祖恰似乎也感觉到背后的阵阵寒意,于是道:“依老师之见,当用重典治吏。”

  张斐道:“这我才刚刚说完,你就不长记性,百姓如此,官员更是如此啊?这要是重典治吏,官员贪一文钱,那不得将村里的人都给杀了灭口,这是很可怕的。

  宋刑统中很多律例都存有这种思想,你将人往死路上逼,多半人就会狗急跳墙,变成亡命之徒,你们将来若从事司法,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。”

  上官均立刻道:“那说到底就还是要看官员的能力和品行,而不是看法制之法,这就需要依靠儒家之法,道德品行上佳的官员,才能够治理好乱世。”

  老夫子们又面露微笑,此子要不是状元,那真是老天瞎了眼。

  治吏得用德,可不能用重典啊。

  张斐来到早就为他准备好的木板前,用炭笔写上一句话,正是大宋的祖宗之法,“事为之防,曲为之制”。

  这回他是轻轻敲着木板,“我朝祖宗之法,有暗示一丝丝的道德品行吗?”

  白发那边顿时射来无数道杀人的目光。

  本来是有的,就是你小子给坏了事。

  以前的祖宗之法,真是处处充满仁义,他们将太祖太宗的一些政策也都算在里面,全都是儒家的传统政策。

  一场官司打得这祖宗之法就变成了一句话。

  提起这事,他们就恨啊!

  张斐又道:“我方才就说过,对于军队、官员的约束,必然是要高于对普通百姓。可是道德品行是一种约束吗?不是!是一种自我修养,否则的话,就不需要法律,德治就可以搞定一切。这虽然不算本末倒置,德治还是能够起到辅助作用,但到底不是约束。

  而我们的祖宗之法,其实就包含了治吏之法,相互制衡,但是怎么制衡,记住,这是关键,是必须要建立在法制之法上面。

  是人去执法,这没错,但是要确保,执法之人亦受法监督。”

  上官均反驳道:“可到底法是死的,人是活得,法不可能主动去监督执法之人,还是需要人去监督。”

  “这个问题好,这就要提到我的专业。”

  张斐笑道:“那就是讼学。为什么朝中总有人议论,要废除讼学。很简单,百姓不懂法,但珥笔懂法。

  讼学其实就是我朝祖宗之法与法制之法的结合。事为之防,曲为之制,其中一个含义,就是在设计制度时,要经过周详、严密的考虑。

  在朝中是用分权的方式,但是怎么用于民间?最好的方法,就是法制之法,捍卫个人正当权益。

  你有权抓我,但我也有捍卫个人正当权益的权力。一桩冤案的发生,跟上级没有利益关系,但是跟受害者却息息相关。

  儒家之法和法家之法都是要求上级管理下级,而法制之法,是追求百姓诉讼的权力,你们说那种方法更能够避免冤案。”

  法治和人治从来就不是对立的,而是相对的,法治越强,人治就越弱,反之,人治越强,法治就越弱,但人治是不会消失的,法治是可以消失的。

  当个人捍卫自身正当权益的权力越大,社会就越倾向法治,反之,就倾向于人治。

  上官均道:“可上诉也是要去上级告。”

  张斐道:“你们先别管上级还是上上级,你们先回答,哪种方法更能够避免冤案。”

  蔡京道:“当然是法制之法,故此我朝才允许民告官。”

  不愧是大奸臣,就是会说话。张斐笑着点点头道:“事实就是如此,至于还是要去上级告么你们要明白,你不去告,与上级就没有太多的责任关系,也很有可能被下面的官吏蒙混过关。

  但你去告了,他就有责任,而且是主要责任,当然,他也有可能徇私枉法,但是,这世上没有最好的方法,只有相对好的方法。”

  叶祖恰突然道:“百姓有冤情,可以上诉,这是理所当然的,但是是否要通过珥笔去争讼,这个我认为还是值得商榷的。

  因为珥笔争讼不是为公平正义,而是为了谋利,有些珥笔心术不正,为求谋取更多的利益,将一桩简单的官司,变得非常复杂,不但冤情更甚,同时还徒增官府的消耗,尤其是在财政困难之际,这反而会因小失大,令许多冤案搁浅,又何尝不是一种本末倒置。”

  “说得好!”

  张斐笑着点点道:“这就是为什么法家能够让秦国统一六国,但我却让大家引以为戒的主要原因所在。”

第三百五十六章 不可逆

  这说了半天重典,突然又回到兴秦之法上面。

  这本也是此堂课的题目。

  按理来说,这也是应该的。

  但是这个转折令大家感到十分意外,尤其是富弼、文彦博等人。

  因为重典是法家中一个很重要的思想。

  那么反重典,就是反法家。

  而张斐对于重典的那番辩诉,是深得不少人认可,那就辩论而言,应该是从那里折返回来,是更优的选择。

  不曾想,张斐却选择讼学造成官府消耗的这个论点给折返回来。

  别说那些学生,富弼他们都是面面相觑,这二者有何关系?

  关键减少官府治理成本,这是法家的优点啊!

  王安石本来就是要拿这个点去跟张斐辩论的。

  宋朝就是面临这个问题,恰恰也是因为事为之防,曲为之制,导致整个行政机构变得非常臃肿。

  制置二府条例司就是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的权益之计。

  但新政仍旧面临这个问题,反对派太多了。

  王安石是情不自禁地问道:“此二者有何关系?”

  张斐故作一愣,然后诧异地看向王安石。

  王安石竟被他看得有些心虚,赶忙解释道:“真是抱歉,我无异打扰,只是对此感到困惑,你们继续上课。”